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小组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治理”全覆盖检查。检查中发现,由长兴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的长兴县某地块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地主、支干道积灰积尘积淤严重,建筑垃圾、细颗粒建筑材料、裸土覆盖不到位,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处于失管状态。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长兴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并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相关条款,作出信用扣分1分的处罚。
4062599-71689-650-失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