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失信企业从中标捷径走向失信悬崖

来源:长兴县政务办   发布时间: 2025-06-11

近日,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长兴港沿线生活污水治理与提升工程的中标单位浙江长兴xxxx有限公司在办理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时,被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申请施工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上的项目经理不一致,县公管办接到这一线索后迅速展开核查。

经诚信库核查比对发现,浙江长兴xxxx有限公司在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已在该项目开标前三个月离职,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已转至舟山一家施工企业名下。浙江长兴xxxx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虚假伪造信息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县公管办对该单位授权代表及法人代表展开了问询,在证据面前,浙江长兴xxxx有限公司承认了存在侥幸心理,在投标时采用了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得了中标资格。县公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取消了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将案件移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罚。

采用虚假资料进行投标,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扰乱了正常的投标秩序。浙江长兴xxxx有限公司因为一时的侥幸,使企业信用受损,影响企业后续发展。县公管办对于这类失信行为将继续严格查处、严厉打击,各投标企业应当引以为戒,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依靠自身真实实力参与市场竞争,共同维护招投标领域的良好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