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以来,覃某在未取得“天能”“超威”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以自行购买原材料制作锂电池并进行贴标的方式假冒“天能”“超威”电池,在其注册的淘宝店铺进行销售,涉案金额共计37万余元,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024年9月20日,长兴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覃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10月17日,长兴县人民法院向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将覃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1月21日,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将覃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此案是一起部门间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通过坚持个案惩戒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司法与行政协调配合原则,既惩戒了当事人,也更大限度给予其他经营者触动和警醒,是合力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激励创新、诚实守信的良好营商环境的体现。
4036925-71842-650-失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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