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处受限 失信被执行人主动悔过履行法律义务

来源:安吉县   发布时间: 2025-04-14

龚某受吴某委托,对其位于安吉某小区一处房产进行装修,工程完工后吴某尚欠龚某工资11000元两年之久,经龚某多次催要,吴某以各种理由一再推脱拒不付款。无奈之下,龚某将吴某诉至安吉县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后判决吴某给付龚某工资110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未如期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后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安吉县人民法院未查询到吴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吴某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名单,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案终本后,被执行人吴某的生活受到明显影响,因银行账户被冻结,造成日常消费受阻,因失信造成无法贷款,生产生活均受到影响。后吴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