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赋能招投标领域 打造公平透明市场环境

来源:长兴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5-03-31 16:40

近年来,县公管办在招投标领域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评价、专项整治、数字化管理等多维度创新,构建起“信用+招投标”的新型监管模式,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信用评价体系动态化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定期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形成信用公示机制。将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去,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可享受免缴保证金等优惠政策,2024年度已有约1.3万批次企业享受了信用免缴政策,减少占用企业资金约19.34亿元。

二、专项整治与信用修复并举,净化市场环境。针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问题,县公管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失信企业采用在网站公示、联合惩戒、行政处罚等措施,使其在招投标活动中失去竞争力,倒逼行业自律。同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通过网站宣传、公开讲座等方式提高企业对信用监管及信用修复制度的知晓度,使其认识到失信的后果、信用修复的途径及权利救济的手段。截至目前,已通过“信用湖州”平台为12家违法失信企业提供修复指导,助力市场主体重塑自身信用。

三、数字化赋能,构建全流程信用监管闭环。县公管办依托市域一体化交易系统,实现投标全流程不见面办理。同时用数字保函替代传统保证金,并设置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预警系统,杜绝资金沉淀风险。此外,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上线运用“信用+”集合应用服务窗口。打造汇集国家、省、市三级信用平台信息、省级主要行政监管平台信息、场内不良行为信息等于一体的集合应用服务窗口。及时对接发布各级信用信息,为进场相关交易部门、评标专家及市场主体等提供“一站式”便捷查询渠道,强化“信用+公共资源交易”场景应用。

信用体系的深化应用显著提升了市场活力。县公管办将进一步扩展信用评价范围,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探索信用结果在政府采购等更多场景的应用延伸,打造“信用长兴”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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