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同时,紧紧依靠属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查处与整改相结合,预防在前、惩治必严,有力维护了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良好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现对全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查处的10起典型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01 湖州某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道路案
2021年8月,湖州某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吴兴区道场乡唐南村、南墩村30.00亩集体土地(其中耕地7.41亩)建设道路。2023年4月26日,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8.976万元。2023年6月,上述处罚事项已执行到位。
02 湖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案
2021年2月,湖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批准取得位于吴兴区八里店镇乌山村临时用地使用权。2021年3月起,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上述批准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面积5.89亩。2023年9月28日,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拆除5.89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024年3月,上述处罚事项已执行到位。
03 湖州南浔某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道路案
湖州南浔某某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19年2月擅自占用和孚镇重兆村集体土地7.71亩(其中耕地6.123亩)建造道路。2023年7月,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9.225万元。2023年9月,当事人已缴纳全部罚款。目前该项目已补办用地审批手续。
04 湖州某某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道路案
2022年6月,湖州某某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浔区旧馆街道寺桥村集体土地4.34亩(永久基本农田4.18亩)建造道路。2023年11月,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284.4万元。执行期内,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罚事项。2024年6月,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05 浙江某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旅游配套设施案
2022年12月,浙江某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德清县下渚湖街道上杨村3.19亩集体土地建造旅游配套设施(遮阳棚及塑料滑道)。2023年11月,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63.87万元。当事人已缴清罚款,但未履行其他处罚事项,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未履行处罚事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06 浙江长兴某某食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厂房案
2022年12月,浙江长兴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长兴县煤山镇访贤村2.29亩集体土地建设厂房。2023年12月14日,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7.97876万元。2024年4月,上述处罚事项全部执行到位。
07 湖州某某户外运动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露营场地案
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湖州某某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在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安吉县农科区鲁家村耕地0.83亩用于建造露营场地。2024年5月,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收到通知书后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5月20日,完成整改。
08 湖州某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道路案
2022年5月,湖州某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太湖新区滨湖街道新桥村6.07亩(其中耕地5.34亩)集体土地建施工便道。2023年8月22日,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太湖新区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189.2852万元。2023年9月,上述处罚事项已执行到位。
09 德清县柴某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
2022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柴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原祥峰矿附近非法开采矿产资源3674.17吨。2023年3月3日,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6225万元;没收非法采出矿产品2537.33吨;并处罚款0.9056万元。2023年3月3日,当事人缴清全部罚没款。2023年3月6日,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没收的矿产品移交给下渚湖街道监管。
10 安吉县沈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
2023年12月,安吉县某自然村村民沈某在安吉县天子湖镇西亩村西长冲地段土地开发项目中56、58号地块中非法开采矿产资源4961.69立方米,且已全部外运。经第三方价格评估,违法所得5.954万元。2024年1月,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954万元,并处罚款1.1908万元,罚没款共计7.1448万元。2024年5月,上述处罚事项已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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