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长兴交通执法查处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企业

来源:长兴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4-10-30

2024年7月,长兴县交通运输局接到安吉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涉嫌“一超四罚”企业案件线索:xxxxxx有限公司所有的浙E62368于2024年1月12日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安吉县交通运输局予以处罚。

经调查,发现2023年05月12日至2024年05月11日,浙E62368共有6条违法超限运输处罚信息。上述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均已处罚完毕。xxxxxx有限公司所属浙E62368已取得道路运输证,初次领证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经营范围是普通货运。该车辆2023年05月12日至2024年05月11日期间,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达6次,达到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条件。

长兴交通执法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所属单位xxxxxx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浙E62368车辆营运证的行政处罚,实现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运输企业,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同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