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违反诚信原则 失信企业尝“苦果”

来源:长兴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4-10-24

2024年7月,城区道路、桥梁安全运行整治工程-画溪大桥和雉洲大桥独立桥墩加固及动态监测安装项目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经评审,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该项目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公告发出前,县公管办依照规定对该单位的施工资质进行网上动态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合格证明与网站公示结果不一致,存在弄虚作假嫌疑。随后,县公管办约谈该单位授权委托人,该单位授权委托人承认了使用虚假资料,违规取得中标资格的事实。

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诚信原则,因此取消了该企业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同时该企业也收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参与后续的招投标活动受到了极大限制。

建设工程招投标把诚实信用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投标人的不诚信行为将直接影响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妨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县公管办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