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0日,德清县雷甸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乔莫中路3号的德清县联能机械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喷塑间照明灯未防爆的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依法对德清县联能机械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