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在产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形成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监管新格局。一是施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联合市场监管局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入准出制度,加强对合格证开具执法检查,检打联动,推动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二是完善农安信用评价体系。开展规模主体信用评价,按照不同等级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评分低的加大检查频次,信用评分高的减少检查频次,从根本上促进主体诚信意识。三是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系统结果,连续2年开展长兴县农业领域诚信主体评比,按照评比办法每年评选10家诚信主体,每家奖励1万元。同时,将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和信用评级情况与评优、奖励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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