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吴兴区公安分局妙西派出所接到吴兴区消防救援大队移送案件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后沈埠村姚机山上,村民相某过失引起火灾。 妙西派出所民警随即在妙西镇后沈埠村南埠头一民房内抓获过失引起火灾人员相某。经对违法嫌疑人相某进行询问,相某交代,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后沈埠村的姚机山是他自家承包的山林,当天中午,他打算清理山上的竹叶,在清理的过程中,他把零碎的竹叶和竹梢堆积在一起,为了方便,期间,相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把竹叶堆点燃,因为风的缘故火势逐渐蔓延,当时相某一个人已经扑灭不了火,于是相某就喊上了自己的儿子和村干部一起到现场帮忙把火给扑灭。 相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时引发火灾,过火面积1亩左右,且相某使用明火作业的时间段属于全省森林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相某的行为已构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后被吴兴警方依法采取行政拘留10日行政处罚。 近日,针对上网人员在网吧吸烟这一“顽疾”,朝阳派出所对辖区各网吧开展了消防隐患巡查整治行动。通过对网吧业主、上网人员进行禁烟宣传、发放禁烟标识、签订责任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社会对网吧禁烟工作的重视,同时通过严查严治,坚决做到“零容忍”,督促网吧业主认真履行管理义务,积极为群众创造文明、健康、清朗的上网环境。 在此次检查中,民警发现不少人已经有了自觉性,在网吧抽烟的情况减少,但还是存在一部分人习惯性在网吧“吞云吐雾”。 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几家网吧进行检查时,当场发现网吧内有消费者正在吸烟,网吧工作人员未及时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民警立即对程某某、黄某某、唐某某等人进行了训诫警告,并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 今年以来,吴兴公安联合应急、消防、行政执法等部门始终聚焦电焊作业、“园中园”“厂中厂”、一厂多租等重点领域,狠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做到“一地拔钉、全域除患”。针对医院、学校、商业体内部等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及其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否正常运作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在企业开展防火安全培训课程,结合典型火灾、安全事故案例、网络诈骗案例,运用生动典型的实例进行讲解,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今年1月1日至今,吴兴公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27519起,发现并整改消防隐患 14176处,下达责令整改书 12921件,办理消防行政案件 649件,其中拘留案件 53起,行政拘留 66人(含织里分局)。 警方提醒 很多人的消防意识很薄弱,对消防安全也没有足够的重视,但消防安全上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一旦发生事故,将是无法挽回的损失,希望通过教训,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真正重视起消防安全。
3581977-71836-650-失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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