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提升行动,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市场监管领域实践,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创新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工作机制,于4月26日为我县煤山镇某企业办理全市首例“两书同送”。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同时为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醒函》,现场指导市场主体通过电脑、手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请信用恢复。
一是把好市场主体需求脉搏。该局立足于满足市场主体需求,了解到辖区内市场主体因受到行政处罚,向社会公示后未主动进行信用修复,造成在申报政策扶持、商业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颇受限制。随即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提醒函“两书同送”工作机制,指导市场主体主动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切实为企纾困解难。
二是写好分类修复提醒告知。研究制定了各类《信用修复提醒函》,在对市场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相关的《信用修复提醒函》,根据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进行精准告知。明确告知当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时限,如何申请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以便于市场主体及时消除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提振市场信心,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三是做好信用修复知识宣传。工作人员以进企业宣讲、专场培训等形式向市场主体宣传和解读最新的信用修复政策。同时通过微信、短信多种方式向市场主体发放《年报提醒单》,向经营户普及信用修复措施,告知相关市场主体可以通过补报相关年度年报后便可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3566623-71649-650-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