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兴县综合执法指导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营商环境“十二条意见”,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强化事前风险提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普法-检查-整改-处罚-修复”常态化闭环机制,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目前,实现项目综合检查率达100%,涉企审批提速150%,帮助 30余家企业节省费用12万余元。其主要做法是: 一、厘清“三张清单”,推动服务全方位升级 一是明确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探索联合普法宣传机制,详细制定季度普法计划,通过“联合执法+普法”、重点监管对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同时,依托各乡镇(街道)一体化办案中心建设,打造综合执法宣传阵地,创建“一支队伍管执法”法治宣传示范点。目前,已开展联合普法活动32次,覆盖企业90余家。 二是梳理柔性执法清单。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推动“1+8”执法部门实施“轻微违法首错不罚+社会服务折抵”等执法新模式。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拓宽“轻微违法首错不罚”的适用领域和范围,公布事项清单281项。今年以来,办理涉企轻微违法首错不罚案件45起。 三是优化助企服务清单。在建筑施工领域率先推出“蓝色三专”服务模式(即成立服务专班、派驻服务专员、推出集成专码),围绕“保证质量、保卫安全、保护环境”三个主题开展执法服务,梳理服务清单11项,通过提前介入、执法提醒、现场指导、排除隐患等举措提高行政服务能力、降低企业行政处罚风险。今年以来,已为40家建筑业企业及60余个在建项目提供组团服务,针对新开工项目“送课上门”25次,解决问题20余个,消除安全隐患100余处。 二、践行“三个理念”,推进检查全流程提速 一是践行“检查精简化”理念。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执法检2查频次,针对日常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底数不清、地头不熟、业务不精、信息不畅、处置不闭环”等五大困扰,创新推出“场所码”,通过明确主体信息、理清检查事项、固化执法流程,实现日常监管“综合查一次”。今年以来,开展联合检查1566次,联合执法部门响应率达100%,入企检查干扰率降低35%,重复执法率下降50%。 二是践行“流程规范化”理念。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坚持“过罚相当”,严禁“以罚代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依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今年以来,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3次,梳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计3280项。 三是践行“信息透明化”理念。推动“1+8”执法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启用浙江省“行政行为码”,做到行政处罚 100%赋码、行政处罚文书 100%电子签章、行政处罚决定书100%平台出件、执法线索 100%闭环回应,实现统一赋码、一码关联、一码查询、一码追踪,企业实时扫码掌握自身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情况。今年以来,“行政行为码”赋权总数达3623个。 三、健全“三项机制”,实现执法全闭环管理 一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邀请纪委监委、检察院、司法局对执法活动进行联合监督,开展行风评议,加强社会及舆论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坚持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追究相3结合,对于不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处罚、滥用处罚裁量权、轻责重罚、选择性执法导致损害营商环境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今年以来,已通过全省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应用平台上处置行政处罚、许可执法案件线索16条,完成问题整改9件,经人工研判解除风险7件。 二是健全案件自查机制。成立案件审核小组,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估制度,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主体资格、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等内容逐一检查考评,加大对评查结果的利用和转化,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今年以来,全县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涉企处罚不合格案件。 三是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针对全县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搭建信用修复对象动态库,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制度,在发送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信用修复温馨提示书和普法“小蓝纾”。线上开辟“绿色通道”、线下实行“服务代跑”,进一步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今年以来,完成线下信用修复14件,线上信用修复8件。 3552627-71859-650-信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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