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20

为顺利通过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复评,根据《湖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着力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23年,湖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力弘扬言出必行的“契约”精神,树立“诚信是一座城市的生命线”意识,按照浙江省信用“531X”工程2.0版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市场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全力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信用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数字化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根据《湖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内容,借鉴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信用制度,推动建立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信息管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奖惩、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法规制度。按要求开展企业信用报告代替住房公积金无违法违规证明等应用,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法规制度中依规嵌入信用管理相关条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纳入人行征信系统。

2、扩大信用激励措施覆盖。结合“无证明城市”打造,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以湖州市个人诚信码为主体,深耕住房公积金管理信用激励应用场景,拓展住房公积金信用激励措施。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中全面施行诚信申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多孩家庭认定、低收入人员贴息资格申报等业务环节中。对诚信主体通过信用承诺,对个人诚信码为蓝、绿码的缴存职工实行“容缺办理”、“委托代办”、“绿色通道”等优惠激励,简化审批手续,不断提升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的获得感、体验感、幸福感。

3、健全信用应用事项清单。根据《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版)》,加强信用信息源头质量管控,全目录归集五类主体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在单位缴存开户、楼盘准入、贷款审核、贷款贴息、债权申报、开具合规证明、行政检查等住房公积金事项中全面建立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持续加强事项办理前的应用。建立信用信息事项应用清单和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在事项办理前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全调用,应用结果反馈达到98%以上。

4、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建立与法院等司法部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严查,重点做好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加强学习《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操作流程指引》,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增强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住房公积金法定义务的意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失信措施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坚决防止信用惩戒泛化,持续开展严重失信主体清理整治工作。

5、不断提升信息报送质量。按照市信用办的统一要求,根据信用办明确的报送事项和报送时限,健全市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分中心)信用信息报送、审核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人,按时限报送当月信息核查调用数量、诚信申报数量、失信行为案例等信息,将信用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对各区(县)管理部(分中心)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每月至少要在湖州信用网站上发布1篇报送信息。

6、持续规范合同履约监管。优化合同履约监管,提升合同签约、履约、违约、评价等信息的归集共享、标准化处置和分析水平,建立合同签订、履约监管信息归集和公示机制,逐步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所有签订合同“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推进市场化合同归集和履约监管,建立“签订、跟踪、预警、处置、应用”等全流程“一站式”合同管理。

7、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复评为契机,将诚信申报、诚信个人码使用作为公积金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依法缴存、诚信使用、圆梦安居”主题宣传月活动,综合运用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结果,与商业银行合作,推出“公积金贷”等信用产品和服务。既要宣传规范缴存、诚信申报、诚信使用给缴存单位、职工带来的便利,又要通过反面案例,宣传违规骗提骗贷等严重失信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使缴存职工不敢触碰失信“高压线”,让“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观念渐入人心。

 8、迭代共享公积金信用信息。按规范标准向大数据局、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数据,支持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升级改造,迭代信用信息共享。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整理信用信息交换需求清单,提交信用信息平台牵头单位,进行信用信息推送。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时推送相关需求单位。依法加大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力度,利用平台加强数据交换和应用,优化城市数字大脑、“浙里办2.0”、“浙惠公积金·无忧租赁平台”接口等,完善《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数据安全技术防护,做好信息数据加密、脱敏、安全管控等工作,做好信用信息系统等级保护。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业务职责和责任范围,各单位(处室)要增强思想认识,明确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分工负责信用建设具体业务。按照“管行业必管信用”的原则,对照指标责任分解,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用工作整体推进。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推送及发布机制,根据市信用办的工作要求,每月报送1篇工作信息。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的关于信用方面的信息,均需经中心归集管理处审核,确保遵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内的失信惩戒措施,防止信用惩戒泛化。如出现被信用办通报的情形,目标责任考核中信用信息报送项目不得分。要认真总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创新做法、特色亮点等,年末做好信用工作的经验总结,上报1篇经验做法。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湖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窗口、合作银行等宣传渠道,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个人诚信码应用场景、住房公积金诚信码激励措施等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个人诚信码的关注度、注册量、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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