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县乡党代表推选工作,根据《关于严格把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标准条件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党员代表资格审查。
我县乡党代表候选人方某因其企业于2019年10月14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存在不适宜提名为代表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