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单位评选,长兴某家庭农场申报参加评选,并递交了申报材料。
申报条件有一项指标为:三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定量检测均为合格且诚信意识好的农业主体。在申报材料审核环节,工作人员对所有申报主体3年内有无相关行政处罚事件进行核查,发现该主体存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而受到的行政处罚记录,因此被取消申报诚信单位资格。
农业企业诚信至关重要,乃企业发展的立身之本,生存之源,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只有诚信经营,才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才能将品牌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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