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
非标电动自行车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指标,易发生自燃现象,已不符合安全使用的需要。同时,非标电动自行车无防篡改技术,易被“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改装控制器或电机”等非法改装,造成整车质量过重、电池短路保护不到位等,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性,易引发交通和火灾事故。对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淘汰置换,是为了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能降低因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和消防事故。
然而许多人并未意识到非标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还执意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2月17日,康乾街道交通协管员在康乾街道辖区内虎山路口执勤时,发现一位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的外卖小哥,立即上前对其展开劝导教育,并让其观看安全教育宣传片,让其进一步了解非标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事后,该外卖小哥意识到了继续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确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认真写下了观后感,也承诺之后不会继续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3495622-71649-650-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