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图吉利 随意改动门牌号可不行

来源: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2-01

为图“吉利”,“私人订制”一款个性化门牌?这可不行!各位商户请注意,门楼号是房屋建筑的地址名称,门楼牌是门楼号的载体,是重要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门楼号牌缺失、损坏、混乱会给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近日,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了一起擅自更改门(楼)牌号码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并结案。这是该局查处的首例擅自更改门(楼)牌号码的违法行为。

案情简介:当事人唐某擅自将长兴县**镇**广场**幢**号门头上的门牌号更改为“88”,其行为于被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属擅自更改门(楼)牌号码的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于当日11时10分将被更改的门牌号恢复原样并接受复查,当日11时30分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复查时,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整改。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后,当事人整改到位。

处罚情况:鉴于当事人擅自更改门(楼)牌号码的违法事实成立,依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擅自编制或者更改门(楼)牌号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0元的罚款。由于当事人逾期未改正,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违则:《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门(楼)牌号码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编制。

罚则:《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擅自编制或者更改门(楼)牌号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