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吴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吴兴区发改经信   发布时间: 2023-11-03

2023年,吴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力弘扬言出必行的“契约”精神,按照浙江省信用“531X”工程2.0版部署和要求,围绕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监管、信用奖惩、信用修复及诚信宣传等重点工作,着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为全面打响“信用吴兴”品牌贡献信用力量。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体系

1.信用制度规范建设。完善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领域诚信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用信息管理、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息应用、信用奖惩、信息主体保护等制度规范,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信用吴兴”各成员单位)

2.主体权益有效保障。依据国家、省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主体失信信息变更及时告知、信息公示到期修复提醒、信用修复完成告知等机制。及时对执行完毕或执行和解案件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创新推进严重失信企业重整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机制等,着力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区大数据局、区法院、区税务局)

(二)完善信用信息支撑体系

3.信用信息全面归集。落实《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版)》,加强信用信息源头质量管控,全目录归集五类主体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抽查、整治,确保“双公示”信息“三率”(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不断规范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信息。(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区大数据局、区司法局、“信用吴兴”各成员单位)

4.信用数据应用协同。坚持“好用、实用、能用”原则,强化信用产品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行政监管、资金奖补等事项的应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关联应用信用规则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办、区财政局、“信用吴兴”各成员单位)。

(三)探索拓展信用监管体系

5.信用承诺提质扩面。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替代型承诺、容缺受理型承诺、行业自律型承诺以及主动公示型承诺等应用。探索创新承诺即准营、承诺即受理(办理)、承诺即审批等,推动政务服务创新升级。加大主体信用承诺、承诺履约监管信息公示,依法将承诺履约信息纳入主体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区政务办、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信用吴兴”各成员单位)

6.行业监管精准高效。迭代完善行业领域信用监管制度和模型,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呼声较多的“难点、堵点”,加快构建房地产、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电子商务、预付卡消费、旅行社、行政审批中介和会计中介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从业人员信用分类评价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政务办、区财政局)

7.合同履约闭环管理。以政府行政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等政府签订的合同为重点,建立合同签订、履约监管信息归集和公示机制,实现涉政府签订合同“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试点推进市场化合同归集和履约监管,建立“签订、跟踪、预警、处置、应用”等全流程“一站式”合同管理。(责任单位:“信用吴兴”各成员单位)

8.信用奖惩依法有度。健全完善信用查询事项清单、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主体在办理行政管理、社会服务、金融服务等事项前,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开展失信措施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坚决防止信用惩戒泛化。持续开展严重失信主体清理整治工作。探索开展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等应用。(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信用吴兴”各成员单位)

(四)创新深化应用服务体系

9.监管领域强化推进。深入实施“信用+”监管,推行“事前打铃提醒、事中触发监管、事后轻罚免罚”监管机制。优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两张清单”的柔性监管方式。加快推进“1+3+N”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机制,实现招投标领域精细化监管。探索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政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执法部门)

10.社会领域深化拓展。聚焦乡村、社区、街道、园区、商圈等,探索拓展社会治理新领域、新模式,建立信用推动基层自治、德治、法治创新路径。争创“信用+社会矫正”等省级试点。优化个人诚信码评价机制,扩大可享守信激励的诚信市民覆盖面,探索布局社区信用智能驿站。(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信用吴兴”各成员单位)

11.金融服务持续优化。综合运用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结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和大力推广“信易贷”产品和服务,优化迭代“小个贷”等金融服务应用,打造“信用+金融”应用服务新亮点。创新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三信”创建机制,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助推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工作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用工作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信用建设工作队伍,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科室、落实专人。区信用办要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我区信用建设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示范引领。以“信用+商圈”应用场景等“信用+”成功经验和案例为示范引领,突出行业领域和部门特色,打造具有吴兴辨识度的信用应用场景,不断唱响吴兴信用“好声音”。

(三)强化考核推进。按照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制定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对区级部门年度考核指标。按照“管行业必管信用”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压实指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度挖掘诚实守信个人、企业等主体典型事例,大力弘扬“长商”精神,引导社会公众树立“讲诚实、重信用、守规则”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