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南太湖法院与吴兴区埭溪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签约共建司法碳汇共富项目。 南太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海辉,埭溪镇党委书记汤雪东,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晔波,埭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小红,南太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毅出席。仪式由埭溪镇副镇长乐可帆主持。 南太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海辉表示,共建司法碳汇共富项目,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双碳”战略目标落地落实的生动实践,又是充分发挥埭溪镇林业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创新性举措。他强调,要坚持联动协作、推动合作项目机制健全完善,要坚持优势互补、深入践行共同富裕理念,要坚持团队互信、擦亮司法碳汇共富项目品牌,为湖州勇当绿色低碳发展的探路者、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贡献力量。 司法碳汇共富项目:根据“碳汇+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法院在审判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被告人自愿以认购碳汇的方式来履行修复生态环境义务,缴纳的碳汇认购费用将用于增加碳汇的造林活动。 埭溪镇老虎潭库区植被覆盖率高,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和潜力巨大,但由于库区生态开发限制,区域内林农经济收入相对较低,该项目选址埭溪镇老虎潭库区作为首个碳汇司法修复基地,也将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村民增收,助力共同富裕。 全省首例引入“碳汇”理念进行生态修复:据了解,目前已有6名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共计1.8万元,系全省首次通过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这笔碳汇认购费用将进入司法碳汇共富项目。 南太湖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扩大“碳汇”朋友圈,积极探索“碳汇”司法、环境治理的新途径,为实现碳中和做“加法”助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生态红利。 3273421-71867-650-信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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