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被限制招投标。原来,该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某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6年0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46份,票面额累计434万元,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限制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诚信”已成为衡量一家企业优劣的重要标准,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通行证。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才能更好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让企业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更加重视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