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安吉县政务办在受理安吉县某招投标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发现,中标人“浙江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曾于2019年11月27日被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属联合惩戒实施对象,最终,该企业的中标资格被依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