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2021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接下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启动今年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虽然不算新鲜事物,但是很多人对此还是一头雾水,快来详细了解下吧~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一种新型的监管模式。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任务表,随机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随机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监管部门会按照事先规定的检查内容、方法和要求,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也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进行检查。同时,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双随机”抽查,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亦是国家大力倡导的监管方式。有利于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推动实现“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第一步: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细化制定本辖区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
第二步:按照年度计划,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摇号,随机产生抽查对象名单及检查人员名单,形成抽查任务。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以及其他行业风险监测系统的设定,风险等级高、信用水平低的检查对象,被摇号抽中的概率和频次就高,反之就低。
一般来说,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检查对象,在同一年度内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第三步: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自动将抽查任务同步至检查人员的掌上执法端。根据任务性质,部分检查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被检查对象,合理安排检查时间。
第四步:检查人员根据全省统一的检查标准和检查表单,对被检查对象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原则上都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执法人员通过手机操作,全程留痕。
第五步: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此次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新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了登记注册信息、广告、价格、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共26个抽查类别、418个抽查事项,其中抽查事项是第一版清单的5.8倍,有力提高了“双随机”抽查的覆盖面。
今年全省的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涵盖了清单中的所有抽查事项,包括省局统一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12项,省、市、县三级分别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6项。
另有18个类别296个事项由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各自细化制定抽查计划任务。除此之外,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等8个适用范围广、检查耗时短的事项作为通用检查事项,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主体开展其他事项的随机抽查时一并实施。
检查对象应当依法对生产经营活动承担主体责任,配合检查实施相关活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不得以检查时未发现问题为由逃避相应法律责任或对抗第三人。
对于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的检查对象,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采取相应处罚或惩戒措施,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检查结果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任务执行部门提交复查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对任务执行部门作出的复查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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