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警方连续打掉2个特大诈骗团伙。
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长兴警方“断卡”行动抓获一犯罪团伙。
3月2日,长兴的刘女士(化姓)向长兴警方报案,称自己被诈骗59万元。原来,刘女士下载注册了骗子推荐的一投资理财平台,并根据对方授意,往里充值意图“钱生钱”。可刘女士平台里的资产一直在减少,始终处于亏损状态,这才让其意识到被骗,于是打电话报了警。
经警方侦查,发现被骗资金被转到了户主户籍地为山东滕州的银行卡上,且资金转入后立马被转出,转账方式也相同。警方进一步分析后,发现这些银行卡的开户时间临近。
这引起了警方的怀疑,迅速围绕持卡者秦某(男,23岁)、贾某(男,20岁)展开研判,发现他们名下还有多张银行卡。
随着调查深入,警方基本查清了该团伙的组织结构、诈骗手段和资金流向,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作案规律特点,挖掘出一个犯罪团伙,藏匿于山东滕州市滨湖镇某工作室。
实施集中收网的时机已然成熟。3月7日,县局侦查打击中心会同城东派出所、基础防控中心25名警力连夜赶往滕州开展人员落地与收网工作。
排摸嫌疑人具体情况后,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行动组开展突击行动,在滨湖镇某工作室人赃俱获,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现场查扣银行卡、U盾和随身付等作案工具,并连夜赶回。
经警方连夜审讯查明,秦某、贾某、黄某等人交代,他们在听刘某、朱某和王某说办理银行卡,为上家提供资金转账业务可获丰厚报酬后便心动了,于是按要求办理了银行卡。遭遇诈骗的群众将钱转入这些银行卡,然后由秦某等人通过平台进行资金转账即“洗钱”,每转入5万元,就得到200元酬金。
几人在明知上家所转资金为信息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逾百张银行卡为其服务,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秦某、贾某等8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王某已上网追逃,另3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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