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地区人缘相近、地缘相亲,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全方位开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由来已久,2004年7月,上海、江苏、浙江三地签署《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拉开了区域信用合作与发展序幕。2010年4月,安徽正式加入。十多年来,“一市三省”“在探索中融合、在融合中发展”,成为国内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早、融合较好、水平较高的先行区域之一。区域信用合作迈入一体化新阶段,2016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同意长三角地区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区域信用合作迈入新阶段。
“一市三省”坚持“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规制共建、品牌共铸”,着力推动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上海坚持以制度为核心、数据为基础、平台为抓手、应用为关键、行业为支撑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实现信用立法突破,夯实信用数据基础,升级平台服务功能,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培育扶持行业发展,全方位提升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能级,为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江苏形成了制度体系健全、基础设施先进、应用服务广泛、联合奖惩显效的江苏特色,打造覆盖全省1100万主要市场主体、省市县一体化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设区,实施20个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工程,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努力让诚信成为江苏的靓丽名片。浙江把信用建设作为“两个高水平”建设重要基石,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头号工程,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支撑,建成全省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制度和技术两大支撑保障,构建公共信用指标和评价体系、信用综合监管体系和联合奖惩三大体系,推动“信用+”联动十大场景应用,信用“531X”工程主体框架落地生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上数字化、体系化、标准化道路。安徽将信用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夯实信用制度标准体系,建成省市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深入推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落实信用联合奖惩,积极探索信用惠民便企产品开发,着力提升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力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诚信文化理念,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跃上新台阶。
6月22日—23日,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专题组第31次例会将在浙江湖州召开,让我们拭目以待。
3264198-71647-650-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