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委办〔2019〕19号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州市践行“两山”理念
打造生态样板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委、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湖州市践行“两山”理念打造生态样板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湖州市践行“两山”理念打造生态样板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当好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生态样板城市,为全国提供“湖州样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搭建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把湖州建设成为具有示范意义的生态样板,更好地当好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化生态立市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绿色发展新理念,打通“两山”转化通道,率先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率先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力构建湖州全域美丽大花园。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环境问题,倡导全民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共享生态红利和绿色福利。
——坚持对标国际、走在前列。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环境质量向发达国家或地区看齐,探索形成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生态文明建设湖州方案和湖州样本。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推动。注重改革引领和创新驱动,持续探索环境保护新机制、新政策,全面推行各类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试验,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牢固建立,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更加凸显,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全面建设成为全国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到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示范,制度体系基本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城乡更美丽”,打造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态文明样板城市,成为美丽中国示范区。
——美丽中国样板区。按照全域美丽建设导向,全力建设“美丽繁华新江南”,打造美丽湖州新高地。到2022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成效日趋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达到100%,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PM2.5年平均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绿色发展示范区。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为导向,以绿色智造、绿色金融、全域旅游等为重点,构建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打造现代经济新高地。到2022年,“两山”转化通道更趋多元,以“4+4”为主体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更加健全,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提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等明显下降,资源环境绩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绿色生活模范区。深入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速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打造幸福民生新高地。到2022年,节能节水效率显著提升,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0%以上,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5平方米,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制度创新试验区。以立法、标准、体制“三位一体”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基础,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建设、资源环境管理、生态考核评价等制度并纳入法治化轨道,打造生态制度新高地。开展安吉县域“两山”转化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扩大试验区影响力和带动效应。到2022年,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生态文化先行区。深化开放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宁杭生态经济发展带以及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等建设,加强国际国内经济和文化交流,大力宣传推广“两山”理念,全力建设“两山”理念的研究中心、文化传播中心和国际交流窗口,打造生态文化新高地。到2022年,“两山”理念深入人心,湖州“两山”转化的经验推广至全国。
四、重点任务
(一)以绿水青山为本底,构建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体系
1.优化空间布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和“三线一单”环境管控体系,对各类功能区严格实施分类引导管控和差别化管理。高质量推进湖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2.培育示范典型。继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积极探索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湖州经验”“湖州方案”“湖州样本”。
3.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安全系统、环境应急能力及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健全市、区县联动的环境事件应急网络,推动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一体化管理。强化预警,有效防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有力保障环境安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力度,有效化解涉环保“邻避”问题,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以做大金山银山为目标,构建低碳循环的生态经济体系
1.构建生态经济体系。抓好“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等国家级试点示范建设,加快规划建设南太湖新区,着力打造沪湖绿色智造廊道。重点打造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健康产业、休闲旅游四大千亿级主导产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形成绿色发展新增长点,全面构建“4+4”现代生态产业体系。
2.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做强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支持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托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节能环保绿色服务业发展。
3.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以水泥、化纤、印染、化工、制革、砖瓦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高耗能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深化“腾笼换鸟”,加快城市主城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动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强化源头治理,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大幅降低单位GDP能耗水平,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深化“标准地”“亩均论英雄”等改革,推进“五未”土地处置,严抓能源“双控”。全面开展“散乱污”“低小散”企业整治。实施新一轮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在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
(三)以全域美丽为要求,构建繁华宜居的城乡建设体系
1.高品质打造美丽城市。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加速推进滨湖一体化进程,抓好背街小巷、城中村、老居住区等重点区域改造提升。完善生态景观体系,推进城市“显山”和“露水”工程。注重城市历史人文底蕴挖掘,进一步彰显江南水乡、清丽湖州特色。按照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要求,提高城市供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改善城市居住环境。
2.高标准建设美丽城镇。加快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提升小城市功能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丝绸小镇、美妆小镇、新能源小镇等一批标杆特色小镇,加快形成产业发展新平台、人口集聚新空间、旅游体验新景点、特色展示新窗口。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功能。
3.高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六大行动”,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美丽乡村品牌持续唱响全国。坚持“三治”结合,加强乡村治理,积极打造“全国样板”。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地位。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四级联创”,到2022年,建成乡村振兴精品村100个,余村“两山”示范区成功创建为国家5A级景区,实现县域A级景区全覆盖。深入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提升工程,加快“路、水、电、通信”等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努力打造一批生态社区、智慧社区。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延续文脉,留住乡愁。
(四)以传承塑造为根基,构建底蕴深厚的生态文化体系
1.弘扬生态文化。发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优势,推进“名山、名湖、名镇、名人、名品”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进运河沿线历史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大力挖掘、保护太湖溇港、桑基鱼塘、丝织茗茶、诗书耕读等传统地域文化。加快建设毗山考古遗址公园、钱山漾文化公园。进一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积极弘扬特色水文化。
2.打响绿色品牌。积极举办与“两山”理念密切相关的各领域高层次交流合作活动,传播和推广“两山”理念。支持湖州成为“两山”论坛峰会永久会址,加快建设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管理高层论坛永久会址、国际乡村旅游大会永久会址。充分发挥丝绸文化、茶文化、湖笔文化、瓷文化等品牌引领作用,推进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文化传播和文化贸易,建设更具内涵魅力的文化湖州。
3.深化“两山”研究。依托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中国生态文明研究院,联合国际国内知名研究机构,系统开展“两山”研究,丰富“两山”内涵,打造“两山”理念前沿高地。高标准建设以余村为核心的“两山”特色小镇,打造成为宣传“两山”理念的重要阵地。
(五)以共建共享为指引,构建文明和谐的绿色生活体系
1.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双禁”规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推广河道警长制的成功做法,充分发挥“8·15”湖州生态文明日等载体作用,大力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积极培育绿色公益组织、绿色环保生活代言人,培养一批生态文化使者。
2.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推进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完善充电设施网络,加快新能源公交推广应用。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绿色照明、屋顶墙体绿化等低碳技术。推行绿色消费,出台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规范标准,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
3.释放生态红利福利。大力推进“生态+”旅游,创新洋家乐、农事体验、民俗旅游、民宿经济等富民新业态。大力推进“生态+”健康,创新发展新型养生养老休闲新业态、新模式,拓展生态富民新经济。大力推进“生态+”农业,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现代生态农庄。
(六)以改革创新为路径,构建系统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1.构建地方法治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法律法规,推进“1+X”生态文明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的法律制度。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生态河道管理、河(湖)长制等地方性法规,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构建高效严密执法体系。严格执行环境从严执法九项铁规,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依法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健全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围绕高水平建设美丽湖州,在空间布局、城乡融合、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生态文化、机制建设等领域,制定发布一批支撑湖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性标准,并推动上升为国家标准。力争到2020年,湖州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3.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和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深化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推行用能权、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深化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实行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保督察制度、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机制。
五、十大工程
(一)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工程。以“绿色标准、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企业、绿色园区”为抓手,制订印染、新墙材、蓄电池等行业的绿色制造标准,开展绿色产品培育认证试点,率先分类试点建设一批绿色示范工厂。在金属新材、现代纺织、水泥建材等传统行业内选择重点企业,实施循环经济试点。率先在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浔经济开发区开展绿色园区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22年,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不低于33%,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9.7亿立方米以内。(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深入推进蓝天保卫工程。坚决“关停淘汰一批、提升改造一批、错峰限产一批”水泥、玻璃、化纤等高能耗行业。持续深入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深化整治提升,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淘汰,建立健全施工场地扬尘管理机制。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部35蒸吨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年底前,热负荷100蒸吨/小时以上的工业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到2022年,全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下降30%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三)深入推进碧水提升工程。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加快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和污水再生水利用,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养殖尾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到2020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城镇(包括街道和建制镇)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到2022年,中心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深入推进净土清废工程。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覆盖全市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划定全市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三类耕地范围,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开展长兴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快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提升风险防范水平,2019年基本实现固废危废处置“自我平衡、略有富余”。到2022年年底,全面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
(五)深入推进生态空间优化工程。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试点工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达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要求,继续推进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吉小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深入推进生态系统守护工程。推进森林湖州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到2022年,力争平原林木绿化率达到20%以上,单位森林面积蓄积量达到60立方米/公顷,确保全市森林保有量42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860万立方米,重点公益林面积稳定在120万亩以上,完成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19万亩,争取国家森林城市三县全覆盖;实施湿地生态修复面积10万亩,建成省级以上湿地公园8个。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全市主要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七)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建设工程。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广泛开展绿色家庭示范点、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绿色商场等系列建设活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妇联)
(八)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工程。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工会等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积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运用价格杠杆提高全社会节约意识。研究出台支持绿色建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设施等绿色消费信贷的激励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九)深入推进绿色文化工程。依托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联合国际国内知名研究机构,系统开展“两山”研究,打造“两山”理念前沿高地。高标准建设以余村为核心的“两山”特色小镇。组织文艺骨干进行采风活动,挖掘丝绸文化、溇港文化、桑基鱼塘文化等传统生态文化。开展“文化走亲”“农民艺术节”等演出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大学生社团开展各项环保公益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生态文明办,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
(十)深入推进绿色制度创新工程。抓好《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贯彻执行。推进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构建绿色制造、绿色金融和内河水运转型发展标准体系。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全面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广余村“党建+生态”五步法,谋划建立“生态法庭”。(牵头单位:市委生态文明办,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对生态样板城市建设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政策保障、综合协调和向上对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和负责生态文明样板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项目推进和评估考核,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蓝图逐步成为现实。
(二)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建立督查考核和实绩评估机制,将生态样板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专题,每年对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评估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三)强化政策支撑。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重点保障环境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积极创新各类环保投融资方式,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强化科技支撑,深化与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引进集聚行业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进环保科研服务平台和技术创新基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宣传践行“两山”理念、打造生态样板城市工作,形成党委政府引导、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紧抓“一带一路”等战略契机,广泛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在更高层面积极传播推广“两山”理念。
3260543-71652-650-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