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示范仲裁庭及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双覆盖”

来源:中国湖州网 发布时间: 2019-05-23 00:00

已从湖城某足浴店离职的两名员工,近日来到龙溪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反映原老板拖欠工资一事。中心调解员许齐霞了解到,由于这两名员工未提前告知离职一事,造成足浴店经济损失,故被扣除最后一月工资。“我们约谈了当事人,向他们阐明相关法律条款,让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方法。”许齐霞说到,经多次调解,最后足浴店业主接受离职员工道歉,并补发最后一月的工资。

应休未休年休假怎样索偿?企业不肯支付工伤待遇该怎么办?自《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实施以来,员工遇到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工伤赔偿等方面的劳动人事纠纷,可通过企业所在街道、乡镇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进行调解。假如多次调解不能解决纠纷,还可直接转入仲裁程序。

为了让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湖州市人力社保局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28项基础建设指标,全力推进省级示范仲裁庭创建及基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截至目前,湖州市74个乡镇(街道)全部组建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并常态化运行,各区县建成省级示范仲裁庭7个、总数列全省第三。湖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省级示范仲裁庭区县全覆盖。“发现在第一时间、处置在第一现场、稳控在第一防线,这是基层劳动纠纷化解的工作目标。”湖州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湖州市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实行“一岗三员”工作模式,工作人员同时承担调解员、监察员及仲裁员职责。属地发生的劳动纠纷,调解时发现有违法问题,及时按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责令改正;对通过调解确无法化解的,及时通知当事人转入仲裁程序。去年以来,全市各基层调解中心化解劳动争议5500余件、涉及劳动者近万人,占同期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的66.32%,大量劳动纠纷就近就地得到化解。

湖州市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置全过程,实行受理接待时必调、立案审批时必调、庭审开始前必调、庭审结束后必调、裁决书审核时必调、文书送达前必调的“六必调”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的“定分止争”优势,减少当事人因不服裁决起诉产生的诉累。去年,全市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00余件,当期审结2700余件、结案率达97.4%,其中调解结案占84.65%,再创历史新高,大量劳动争议未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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