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发展环境,上月中旬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对中心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停放影响交通安全的非机动车采取强制措施,拖离至指定停车场并依法实施处罚。
专项整治以来,该局严格执法、多措并举,不断加大非机动车乱停放的整治力度。针对商场、农贸市场、核心商贸区等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坚持宣传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模式。一方面加强与业主单位沟通,要求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针对违法情节不一样,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对乱停放影响安全通行(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的车辆采取拖离,对其他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现场锁车,通过整治有效解决重点区域车辆乱停放问题。
突出联动抓整治,该局以街道中队为单位,建立交警、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12次,出动人数150余人次。围绕市城管办4月份“文明出行规范停车”主题活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湖路路长单位市公安局和凤凰街道,联合开展太湖路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纠正乱停放行为15起,处罚机动车乱停放6起,拖离“僵尸车” 2辆,处罚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6起。
突出长效抓整治,专项行动以来,该局共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6万余米,出动执法队员800余人次,发放文明停车宣传资料1.5万余份,规范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870余起,现场锁车处罚534起;联合交通、交警部门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湖州地区负责人约谈,告知共享单车乱停放以及报相关部门许可擅自投放的法律风险,暂扣共享电动车120余辆,责令自行收回街免共享电动车280辆、共享单车1000辆。
行动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监管方法,坚持严格执法与柔性管理并举的原则,针对不同违法情节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对于占压盲道、占用消防通道以及占用斑马线行人等候区等影响安全通行的车辆,进行拖离后并依法实施处罚;对于其他未停放在非机动车线内未影响安全通行的的车辆,采取原地锁车(现行证据保存)后依法实施处罚,通过以罚促管来还路于民,破解非机动车管理“瓶颈”,引导市民自觉规范停放非机动车,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该局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现场被拖离或者现行登记保存(锁车)的车辆,执法人员进行全程视频化记录,现场拍摄、现场锁车(张贴违停处罚告知单)、拖车(车辆信息登记并对随车物品妥善登记保管);针对车主不在现场的情况,告知就近商户,并在拖离现场留下《车辆牵引告知单》,告知单明确处理场地及处理方式;做好普法和解释工作,化解围观群众误解,防止发生冲突。
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处罚机制。拖离(现场锁车)至停车场的非机动车,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或可采取“以义抵罚”免交罚款,违法行为人通过志愿会APP注册加入“城管义工”队伍,并根据平台公布的活动时间、地点参加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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