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设大家谈】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实守信湖商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许宏   发布时间: 2019-11-06

近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培育诚信湖商、打造信用市场”工作理念,通过信用分类、信用约束、联合奖惩以及示范引领等机制,全面打造诚信市场环境。目前,全市已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80家,省级“信用示范企业”58家,“消费者信得过单位”111家。

一、以完善企业信用制度为基础,着力构建信用监管体系。以《企业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企业信用体系基础,进一步明确信用公示、信用分类、信用奖惩等内容。出台了《湖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失信惩戒暂行规定》,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确保了市场监管领域内奖惩一致性。积极探索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在医疗器械和药品经营领域先行先试。出台了《湖州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对全市5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促进企业合规生产。依托“药品经营信用系统”,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数据库,通过综合评定确定信用等级,采集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信息1500余条。

二、以实施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着力推动市场主体诚信。一是“承诺准营制”信用监管。制定《湖州市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承诺准营制”信用监管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办结承诺准营事项2718件次,公示承诺文书2170份。二是开展“乡村放心消费”行动。通过定标准、建机制、促示范、强监管,全力打造“乡村放心消费”湖州样板。全市放心消费“两个一万家”创建任务完成率分别为274.65%、175.83%,均居全省第一;放心消费指数排名全省第五,增幅全省第一。三是小微企业“信用宝”评分。会同市金融机构,依托小微企业云平台,根据“信用宝”评分体系,推送优质小微企业名单,已推送小微企业近百家,确认授信放贷80家,签约授信1亿元,发放贷款3530万元。四是公布失信企业和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发布了2019年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316家连续三年未按时年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上传至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信用联合惩戒名单,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以市场主体信息归集为根本,着力倡导社会诚信经营。完整归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对全社会的开放。目前已归集注册备案信息109余万条,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和行政处罚信息8000余条。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行动、“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等活动,引导更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诚信创建,立起了市场诚信风向标;通过实施信用服务、信用监管等多项举措,给予诚信经营的市场主体政策倾斜,充分释放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诚信红利。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积极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在质量管理、食品药品、知识产权、营销宣传、售后服务、信息公示等方面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引导市场主体充分认识信用的关键作用,努力提高全市企业的诚信水平,做好湖州信用建设的下半篇文章。

一是大力推进企业分类监管。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诚信奖惩举措,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强化企业分级动态监管,促进全市企业合规生产经营,保障商品安全有效。

二是扶持培育诚信市场主体。按照“信用湖州”建设要求,向市场主体发出诚信经营倡议,做强湖州诚信品牌,着力扶持和抓建一批“经营效益好、百姓信得过”的诚信市场主体,凸显信用价值,为构建信用“湖商”贡献市场监管部门力量。

三是选树诚信经营信用标杆。运用市场监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市场主体推送典型的事迹,在全市市场主体中筑起诚信经营的信用标杆,在全市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中开展“学习典型、追赶典型、争当典型”活动,引领“诚信湖商”的新风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