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司法局强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9-01-21 00:00

近年来,湖州市司法局不断探索实践人民监督员管理模式,充分运用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与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沟通联系、相互配合,着力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与参与度,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抽选。为配合检察机关按期完成任务,湖州市司法局在收到案件监督函后立即执行,按照程序组织抽选,结合专业背景、地域远近、有无其他工作安排等因素,确定最终参加案件监督评议的人选,所有案件无一延误。截至目前,选派7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33件,在11种监督情形中,分别监督了拟撤销案件15件、拟不起诉案件17件、批准逮捕案件1件,监督的案件主要涉及滥用职权、贪污、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等犯罪行为。

二是拓展范围,创新发展。不断探索实践人民监督员履职新模式,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首次人民监督员与检察官共同公开审查捕后羁押必要性案件(并被司法部案例库录用),参加“最多跑一次”暗访体验活动、各类检察开放日活动,观摩优秀公诉人辩论赛等,大幅提升人民监督员对检察业务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管理,去芜存青。制定下发《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市级人民监督员管理考核办法》《人民监督员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等三个文件,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完善人民监督员个人档案,对人民监督员的学习情况、履职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并依法依规免去1名市级人民监督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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