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关于下发加强和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电运监〔2018〕181号)

来源:国网湖州供电公司   发布时间: 2019-01-15

湖电运监〔2018〕181 号


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关于下发加强和规范

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和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企管〔2018〕456 号) 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下发加强和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电企协〔2018〕482 号)要求,衔接市发改委关于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进需要,特制定《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关于加强和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请予以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广泛涉及公司各项生产经营行为的信用评价,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畅通信息渠道,倍加注重工作协同,方能减少被纳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可能。当前,公司层面已经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三县公司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宣传教育。信用信息源于每位员工的日常行为,只有人人守信,才能实现企业守信。知道信用红线“是什么”,明白失信事件“会怎样”,掌握岗位守信“关键点”,非常有必要。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分层分类细化培训, 对“两个名单”的认定条件要从各专业维度进行分解细化,切实理解失信联合惩戒的内涵与要求,营造良好的诚信文化氛围,将失信联合惩戒要求纳入公司重点业务应用,积极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落实规范管理。各单位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全面组织开展信用自评自控,不触信用红线,远离“两个名单”的认定风险,确保守土有责。各部门要从专业指导的角度出发,将本专业领域相关的信用红线研究透,主动融进日常工作部署和检查指导,做好专业监管。切实加强对集体企业的信用监管, 确保其经营行为依法合规,进而实现主业的有效监管。强化层级管理,公司要对所辖县公司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尤其是在信息沟通、事件认定及申诉、失信应急处置及修复等关键环节,做到整合有力、应对有度、推进有序。四、加强协同推进。加强信息沟通机制建设,密切与属地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沟通联系,提前掌握“两个名单”认定情况,落实失信“零报告”、失信事件 12 小时报告等系列信息报送机制,确保内部生产经营行为信用评价高效传递。同时建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机制,切实组织好信用自查自纠工作,高质量完成报告编写,精准识别内部信用风险和输入型信用风险, 封堵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建立联合惩戒相关机制,对于纳入“两个名单”的各类市场主体,按规定在电力招投标等交易环节中, 实施限制进入或交易抵制等措施,确保公司电力建设安全高效,电力供应持续稳定,生产经营井然有序,助力打造公平和谐的电力市场。

失信联合惩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施建军

联系电话: 0572-2420838,13511221151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州供电公司

2018 年 7 月 26 日

(此件发至收文单位本部)



湖电运监〔2018〕181号 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关于下发加强和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