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天子湖分局对辖区某超市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其柜台上摆有一盒“国药准字”号云南白药创可贴。经调查,该超市未取得经营药品的相关资质,执法人员对涉及商品依法扣押并立案查处。为消除无证售药带来的安全隐患,天子湖分局“三个落实”开展“国药准字”号创可贴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落实宣传引导,全面提高安全意识。执法人员就“什么样的创可贴属于‘药品’”、“无证经营‘药品’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购买无证经营的创可贴会有什么样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开展宣讲,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创可贴类产品、警示各商店及超市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避免销售“国药准字”号产品。
二是落实多点排查,全速消除隐患死角。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超市、小食杂店、文具店等开展全面排查,检查中,对于销售按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创可贴的单位,执法人员要求其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于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类创可贴的单位,执法人员依法立案查处。
三是落实细节管理,全力保障药品质量。对于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执法人员重点关注需阴凉区储存的创可贴类产品是否按包装上的要求储存,属于医疗器械类的创可贴是否成列在医疗器械专柜。同时,详细检查创可贴类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中医疗器械类产品是否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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