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纳税企业搭上基建电费开票“直通车”

来源:湖州市信用办   发布时间: 2018-04-19

  “营改增”虽然从理论上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但在建筑业基建临时用电中,电费无法应抵尽抵的情况仍存在。由于电表产权单位和实际用电单位的不一致,在产权单位为非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实际用电单位却无法取得专用发票,导致电费抵扣链条中断。
  为解决此问题,湖州市国税局与市供电部门专题会商后,联合出台了基建电费专用开票“直通车”办法,在电表产权单位和实际用电单位履行必要的手续后,电力部门直接将电费专用发票开具给用电单位,从而实现应抵尽抵,解决了电表产权单位和实际用电单位不一致情况下的电费抵扣问题。
  “营改增”改革后,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一直被承建工程中所发生的基建电费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困扰。
  湖州市的基建电费专用开票“直通车”办法出台后,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这家集建筑、房产和工贸业为一体,曾先后多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先进诚信示范企业、纳税信用A级企业、省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湖州市明星企业、湖州市金象企业等荣誉称号的综合型企业,作为纳税信用良好、财务核算健全的建筑企业代表,被列为该办法出台后第一家受益的试点企业。近期,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经享受到了电力部门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增值税应抵尽抵的服务。
  该办法的出台,简化了基建电费开票流程,解决了营改增企业电费抵扣的困扰。守信纳税人可以搭上基建电费开票这趟“直通车”,是我市公共服务领域开展联合激励的一项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