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财政局出台信用管理办法 加码财政信用建设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8-11-02

近年来,国家、省、市对信用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伴随“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紧迫性尤为突出。因此,市财政局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州市财政局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财法〔2018〕252号),探索以信用建设为抓手,通过有效运用以信用湖州为主的各征信系统,降低监管风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

该《办法》明确了财政信用管理范围,着重列明了七块财政信用管理的重点领域,以便有的放矢;规定了信用责任处室与信用管理处室各自职责,以便各司其职;列举了针对不同行为采取的相应奖惩举措,并制定单独条款明确联合奖惩措施,以便奖惩有度。同时,确立了对失信行为或记录的修复制度。

市财政局将以该《办法》作为开展财政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局内各单位间的通力协作,逐步强化资金审批处室与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与兄弟部门间有关信用建设工作的合作交流、信息共享、结果应用,着力打通堵点,攻克难点,不断完善制度运行,力促湖州市财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稳步加码前进。